2026年1月26日,局长姜艾平主持召开2026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生态修复科关于《鞍山市2026年度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听取矿管科关于辽宁嘉德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四道沟方解石矿采矿权延续登记核查情况的汇报,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中建·俊公馆”2.2期建设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审议利用科关于《高新区越岭路南、滨河南路西地块出让方案及出让价格》,听取一分局关于港中旅DH-2011-337地块闲置土地调查情况的汇报。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关于《鞍山市2026年度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2026年度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生态修复科负责以鞍山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推进专班的名义印发实施。会议要求,一是不局限于方案内容,要针对历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快推进矿山企业毁林、占地违法案件,要求违法企业尽快补办用地、用林手续。此项工作由葛长春副局长负责落实。
二、关于辽宁嘉德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四道沟方解石矿采矿权延续登记核查情况
会议原则同意辽宁嘉德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四道沟方解石矿采矿权延续事项,可以延续2年。待岫岩县自然资源局补充出具县应急部门、交通部门核实意见,采矿权人补缴完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矿管科按程序履行发证工作。此项工作由葛长春副局长负责落实。
三、关于“中建·俊公馆”2.2期建设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
会议原则同意“中建·俊公馆”2.2期建设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用地规划科按规定履行签发程序,并出具鞍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四、关于《高新区越岭路南、滨河南路西地块出让方案及出让价格》
会议原则同意《高新区越岭路南、滨河南路西地块出让方案及出让价格》。利用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孙琳副局长负责落实。
五、关于港中旅DH-2011-337地块闲置土地调查情况
会议原则同意港中旅DH-2011-337地块闲置土地调查情况。一分局负责向土地使用权人发送《闲置土地认定书》,并向土地抵押权人及与土地闲置原因有关的其他部门发送《闲置土地情况告知书》,同时通过属地政府和市局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