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局长姜艾平主持召开2026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法规督考科关于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审议矿管科《关于下放鞍山市矿业权使用费推送职能的汇报》,审议矿管科关于《鞍山市矿产资源开采方案评审工作制度(试行)》,审议矿管科关于《鞍山市矿业权协议出让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制度》,审议工程规划科关于经开区中石油大红旗加油站增设加气功能方案。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关于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了法规督考科、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台安县自然资源局、三分局关于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一是海城市、千山风景区对2023年、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全力推进,海城市要与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沟通,争取早日销号;二是各地区对2025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的问题,3月底前完成基本农田覆土复耕等工作。
二、关于下放鞍山市矿业权使用费推送职能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将矿业权使用费(占用费)推送职能下放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矿管科、财务科要按照会议要求与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对接,确保矿业权使用费(占用费)推送工作有序进行。此项工作由孙琳副局长、葛长春副局长负责落实。
三、关于《鞍山市矿产资源开采方案评审工作制度(试行)》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矿产资源开采方案评审工作制度(试行),并按内部管理文件使用执行。此项工作由葛长春副局长负责落实。
四、关于《鞍山市矿业权协议出让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制度(试行)》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矿业权协议出让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制度(试行),并按内部管理文件使用执行。此项工作由葛长春副局长负责落实。
五、关于经开区中石油大红旗加油站增设加气功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经开区中石油大红旗加油站增设加气功能方案。工程规划科负责在征得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基础上,向申请单位回复无需办理规划许可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