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辽宁能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钢西路东地块用地规划条件"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2、本规划经立山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11次会议审议。
3、委托单位:辽宁福鞍绿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规划编制单位: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6日。
6、电话:0412-5211350。
附件:辽宁能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钢西路东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