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7日,局长姜艾平主持召开2025年第6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二分局关于经开区DH-2016-003号地块分割办证有关情况,听取法规督考科汇报关于与颐和公司、立山区政府的三方协议有关事宜,听取法规督考科汇报关于与瑞银置业、经开区管委会的三方协议有关事宜,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通海大道东、奥育街南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图则)》核定,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云景·观棠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关于经开区DH-2016-003号地块分割办证有关情况
会议原则同意经开区DH-2016-003号地块分割办证有关情况。二分局负责将分割办证有关情况加到与瑞银置业的和解协议中,并由经开区管委会提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孙琳副局长负责落实。
二、关于与颐和置业、立山区政府的三方协议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与颐和置业、立山区政府的三方协议有关事宜。三分局负责通知立山区政府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
三、关于与瑞银置业、经开区管委会的三方协议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与瑞银置业、经开区管委会的三方协议有关事宜。二分局负责通知经开区管委会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
四、关于《通海大道东、奥育街南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图则)》核定
会议原则同意《通海大道东、奥育街南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图则)》核定。用地规划科按规定审核用地规划条件(图则)。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五、关于云景·观棠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
会议原则同意云景·观棠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事项。用地规划科按规定履行签发程序,并出具鞍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