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鞍千路东、万水河南路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本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3、委托单位: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规划编制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2月12日。
6、电话:0412-5506829
附件:鞍千路东、万水河南路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