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衘接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省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2〕129号)有关要求,《海城市正大矿业有限公司宋堡菱镁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