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东环路北、规划路二西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图”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2、本规划经高新区2025年度第十三次规委会审议。
3、委托单位:鞍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4、规划编制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30日。
6、电话:0412-5290235。
附件:东环路北、规划路二西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