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辽自然资办发〔2024〕42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储量评审专家的补充遴选工作,确定了拟入选专家18人,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拟入库评审专家有异议,举报人需实名通过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交相关举报材料。
公示期: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
联系人:刘然夫 联系电话:0412-5506857
附件: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储量报告评审专家名单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