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04号)要求,我市形成了《新一轮鞍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28日在鞍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了《新一轮鞍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期间阅读点击量738次,收到网站意见征集0件、电话反馈意见0件、电子邮件意见0件,未收到意见建议。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