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 83号)和鞍山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商品住房去库存攻坚战五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万水河南(原立山水厂周边)地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DN1-3-2地块商业建筑面积调整”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依法对项目履行报批程序。
2、调整内容:商业建筑面积由不小于4000平方米调整为商业建筑面积400平方米-1000平方米。
3、委托单位: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
4、公示时间: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
5、联系电话:鞍山市自然资源局:5506829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