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局长姜艾平主持召开2025年第42次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法规督考科关于鞍山市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矿管科《关于注销过期矿业权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矿管科《关于白云岩矿石实际用途认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保护地科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铁西区六道街东地块(富甲.凯旋门)建设项目(分段3)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千山玖号院建设项目(一期分段2)规划核实,审议利用科关于《经开区鞍刘路南、红旗东街东地块出让方案及出让价格》。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关于鞍山市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听取了法规督考科、各县(市)区关于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一是海城市、岫岩县、千山风景区对2023年、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好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推进,早日销号;二是各地区对2025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二、关于注销过期矿业权工作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注销3个勘查许可证、10个采矿许可证。矿管科按程序发布注销公告。生态修复科负责督促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矿监科负责督促保证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足额缴纳,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岫岩县自然资源局、一分局、三分局要加强监管,建立注销矿山台账报县(市)区政府,地下开采矿山要及时封堵,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由葛长春副局长负责落实。
三、关于白云岩矿石实际用途认定工作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白云岩矿石实际用途认定工作事项。待岫岩县自然资源局将补正材料的正式文件报市局后,矿管科按程序将白云岩认定意见报省自然资源厅。岫岩县自然资源局要继续加强白云岩矿石用途监管,未经审批,白云岩矿石不得进入菱镁行业。此项工作由葛长春副局长负责落实。
四、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情况
会议原则同意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保护地科按程序报分管副市长阅示后,以市政府名义将修改后的《鞍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鞍山市生态保护红线联动调整有关情况说明》上报省林草局。
五、关于铁西区六道街东地块(富甲.凯旋门)建设项目(分段3)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
会议原则同意铁西区六道街东地块(富甲.凯旋门)建设项目(分段3)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用地规划科按规定履行签发程序,并出具鞍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六、关于千山玖号院建设项目(一期分段2)规划核实
会议原则同意千山玖号院建设项目(一期分段2)规划核实。用地规划科按规定履行签发程序,并出具鞍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七、关于经开区鞍刘路南、红旗东街东地块出让方案及出让价格
会议原则同意经开区鞍刘路南、红旗东街东地块出让方案及出让价格。利用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孙琳副局长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