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4日,局长姜艾平主持召开2025年第37次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森林资源科关于督导推进“涉林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涉林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听取森林资源科关于督导推进我市公益林优化调整工作,审议矿管科关于报送辽宁省岫岩县黄家堡子冶金用白云岩采矿权出让计划的汇报,审议矿管科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瀚新石材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核查情况的汇报,审议详细规划科关于立山区河北路北、建国大道西地块(活体宠物及宠物用品物流项目)规划总平面方案及建筑效果图,听取登记调查科《关于解决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高新万科城项目2.2-1期规划核实,审议三分局关于立山区滨河北路北、三冶集团东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审议工程规划科关于鞍山市建设大道、四方台路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铁西经开调压站-南环大桥)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方案,审议工程规划科关于鞍山市公安局新建监管场所项目电力大配套管线调整规划路径方案,审议利用科关于立山区颐和城DN1地块解除挂牌成交约定事项的汇报。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关于督导推进“涉林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涉林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听取了森林资源科关于督导推进“涉林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涉林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各地区要深入排查,积极推进,攻坚克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二、关于督导推进我市公益林优化调整工作
会议听取了森林资源科关于督导推进我市公益林优化调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推进并按时完成公益林优化调整工作。
三、关于报送辽宁省岫岩县黄家堡子冶金用白云岩采矿权出让计划
会议原则同意辽宁省岫岩县黄家堡子冶金用白云岩采矿权出让计划。鉴于该采矿权出让计划于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上报省厅,本次上报无需向市政府再次进行报告,矿管科按规定履行上报程序。此项工作由葛长春副局长负责落实。
四、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瀚新石材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核查情况
会议原则同意岫岩满族自治县瀚新石材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待上报市政府同意并矿业权人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矿管科按规定履行发证程序。此项工作由葛长春副局长负责落实。
五、关于立山区河北路北、建国大道西地块(活体宠物及宠物用品物流项目)规划总平面方案及建筑效果图
会议原则同意立山区河北路北、建国大道西地块(活体宠物及宠物用品物流项目)规划总平面方案及建筑效果图。详细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六、关于解决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情况
会议听取登记调查科、事务中心登记事务部关于4家民营企业纳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在企业提供土地证、规划核实意见(或现状核位图)、消防设施检测及安全评估报告及认证意见、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及认证意见后简化手续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调查科负责整理相关材料并按程序提报振超副市长召开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七、关于高新万科城项目2.2-1期规划核实
会议原则同意高新万科城项目2.2-1期规划核实。用地规划科按规定履行签发程序,并出具鞍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八、关于立山区滨河北路北、三冶集团东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
会议原则同意立山区滨河北路北、三冶集团东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三分局按程序报市政府分管市长业务会后,报市委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九、关于鞍山市建设大道、四方台路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铁西经开调压站-南环大桥)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建设大道、四方台路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铁西经开调压站-南环大桥)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方案。工程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
十、关于鞍山市公安局新建监管场所项目电力大配套管线调整规划路径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公安局新建监管场所项目电力大配套管线调整规划路径方案。工程规划科按程序履行方案审查工作。
十一、关于立山区颐和城DN1地块解除挂牌成交约定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立山区颐和城DN1地块解除挂牌成交约定事项。利用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孙琳副局长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