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鞍山市DY(JK)-3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本规划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3、委托单位:鞍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规划编制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公示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9月06日。
6、联系电话:0412-5506829。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鞍山市DY(JK)-32单元位于鞍山经济开发区南部,北至孙周新村、南至新堡村、西至回族村、东至小台子村和宁远屯村,用地面积338.02公顷。
二、规划定位:32单元为鞍山经济开发区南部精特钢及钢铁深加工工业园区。
三、用地布局规划:顺应自然、空间肌理,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及单元自身发展条件,构建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布局,在空间结构上形成“三核两轴多组团”的总体结构,三核为东部的石材商贸产业核心、北部的精特钢产业核心和西部的物流仓储服务核心,三核心沿着通海大道与鞍腾路完善市政配套服务设施,构建多元复合的工业组团,推进地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保留现状鞍山宁远工业经济管理委员会用地。
五、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包括规划中界定的城市道路用地控制线,由主干道、次干道以及支路的道路红线构成,道路红线总面积约51.84公顷。规划区内绿线范围总面积约16.91公顷,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规划区内黄线范围总面积约4.21公顷,包括供电设施用地、铁路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
附件: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