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鞍山市DY(GX)-2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8#地块局部)调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本规划经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规划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4、委托单位:鞍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5、规划编制单位:北京北达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公示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8月20日。
7、联系电话:0412-5506829。
规划局部调整内容
1号地块:拟由社会福利用地(0807)调整为商住用地(0701),用地面积0.49公顷。
2号地块:拟由商业用地(0901)、行政办公用地(0801)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0807),用地面积0.6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