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鞍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管,优化服务保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辽宁时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本次学习,丰富了理论知识,提升了法治素养,增强了创新能力。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不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强化统筹部署,成立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落实及问题整改工作的方案》和专项整治、调研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按照反馈意见和任务清单要求,制定了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标准,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按照要求和时序进度有序推进。加强重点问题整治,切实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坚决做到问题整改无遗漏、全覆盖。坚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具体,直至达到整改标准,形成工作闭环,以“点”上问题整改促进“面”上工作提升。
(三)建章立制,自然资源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我局不断加强依法决策,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制发、重要事项审批、重大项目安排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用地、规划、用矿项目审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编制调整权责清单,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持续推进落实土地、矿产和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四)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强化督察整改和执法工作,推进督察发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非法采矿等问题的整改销号,建立耕地和生态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坚决向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亮剑”。按照中央工作部署,开展了违建别墅整治“回头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土地、矿产、林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土地、矿产、林业违法违规行为。
2.规范行政处罚,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根据省厅编制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结合鞍山实际,组织编制了我市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确定自然资源领域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针对评查发现问题认真开展整改。
3.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年初,按照市司法局、市市场局的工作要求,我局利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辽宁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省级以下发证)、对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情况、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对生产经营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束后,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进行信息归集、公示。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意见。按要求报送发文目录、备案规范性文件。今年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要求,开展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省人大对《鞍山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改;建议市政府对《鞍山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
(六)优质高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鞍山市自然资源局秉持“开拓、创新,立足资源求发展;优质、高效,廉洁服务促振兴”理念,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今年,根据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对《自然资源服务标准化手册》和《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进行了调整完善,旨在为办事的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让企业和群众“易读”“易问”“易懂”“易办”,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七)维护群众权益,自然资源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我局今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17件,开庭的12个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整体诉讼工作情况良好,积极推进自然资源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加强宣传解读,推动政策更好落地见效。深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持续推进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征地信息公开、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等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用地、规划、用矿、用林等自然资源领域审批信息公开。
(八)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自然资源法治环境。积极组织参加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司法局等开展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政复议应诉等专题辅导讲座、培训活动,切实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自然资源领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问题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精神上还有待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存在学习不深、领会不透等问题。二是在办理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能力上有待提高。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多发、频发,如何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规范化,复议应诉制度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还需深入研究。三是对普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的形式较为单一。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加速推进法治自然建设进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自然资源事业的全领域、全链条、全过程,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省厅印发了《行政复议案件答复模板》,我局将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答复流程。动态调整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法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自然资源良好法治氛围。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全系统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案例实践培训,提高自然资源队伍法治素养。结合宪法宣传周和地球日、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普法宣传,创新形式,营造良好自然资源法治氛围,争取在明年“八五”普法验收工作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