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4日,局长刘延宏主持召开2025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工程规划科关于南沙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灵山泵站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方案,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红旗路东、铁路西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方案,听取高新万科城三期(DN3-2地块)商业建筑面积调整方案汇报,审议利用科关于《鞍山市2025年土地攻坚行动方案》。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关于南沙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灵山泵站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南沙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灵山泵站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方案。市政工程规划科按规定履行规划许可核发工作。此项工作由姜艾平副局长负责落实。
二、关于红旗路东、铁路西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红旗路东、铁路西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方案。用地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三、关于高新万科城三期(DN3-2地块)商业建筑面积调整方案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高新万科城三期(DN3-2地块)商业建筑面积调整方案。用地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四、关于《鞍山市2025年土地攻坚行动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2025年土地攻坚行动方案》。利用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孙琳副局长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