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鞍山市DY(QS)-11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本规划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3、委托单位: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
4、规划编制单位:北京北达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8日。
6、联系电话:0412-5506829。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DY(QS)-11单元位于千山区,北至凤山路、南至正汤河村、西至建设大道(规划)、东至园林大道(规划)。规划单元总面积约13.01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汤岗子生态康养新城。
三、用地布局规划:结合现状情况,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用地方案,保证规划可实施性。单元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为主,依据设施缺口情况,补充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设施短板,优化甘泉工业园产业用地空间。依托各类公园绿地打造多样化、生态化、人文化、精品化绿色空间,重点建设凤凰山综合公园,并补充社区级公共绿地,优化规划区绿色空间布局,实现绿色空间渗透。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单元划分为3个15分钟级居住区生活圈、9个5分钟级居住区生活圈。单元内构建3处邻里中心,补充配建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级)、文化活动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司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新建1处医院,结合5分钟生活圈补充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大屯中学(九年一贯制),新建1所小学,结合5分钟生活圈补充建设幼儿园。新建1处残疾人康复中心、4处养老院,结合5分钟生活圈补充居家养老中心。
五、控制线:对凤凰山公园和沈大铁路沿线防护绿带实行刚性控制,划定为城市绿线,面积149.10公顷。将杨柳河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划定为城市蓝线,面积14.66公顷。将龙宫温泉、龙泉别墅、清林别墅保护和控制线划定为城市紫线,面积8.29公顷。将千山消防指挥中心和汤岗子南消防站划为城市黄线,面积2.19公顷。
附件:1.区域位置图
2.用地规划图
3.公服设施图
4.五线控制图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