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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
    时间:2025-01-16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作者:点击:

    2025年1月13日,局长刘延宏主持召开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鞍山市DY(GX)-1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鞍山市DY(GX)-2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铁东区红楼西街西、铁南一街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铁西区永乐街南、大庆路东地块

    用地规划条件,听取用地规划科关于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与鞍山市侨福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四方协议内容的汇报,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高新区鞍千路东、越岭路北局部地块(金瑞·山水名苑2.2期)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审议市政工程规划科关于立山区辽宁能源环境地块10KV电力线路排迁规划方案,听取综合科关于局“十五五”规划编制计划汇报。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关于鞍山市DY(GX)-1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DY(GX)-1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事项。用地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

    二、关于鞍山市DY(GX)-2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DY(GX)-2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事项。用地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

    三、关于铁东区红楼西街西、铁南一街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会议原则同意铁东区红楼西街西、铁南一街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事项。用地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

    四、铁西区永乐街南、大庆路东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会议原则同意铁西区永乐街南、大庆路东地块用地规划条件事项。待铁西区提供合理预摆方案后,用地规划科按程序出具用地条件图则。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五、关于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与鞍山市侨福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四方协议内容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与鞍山市侨福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四方协议内容。用地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

    六、关于高新区鞍千路东、越岭路北局部地块(金瑞·山水名苑2.2期)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

    会议原则同意高新区鞍千路东、越岭路北局部地块(金瑞·山水名苑2.2期)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用地规划科按规定履行签发程序,并出具鞍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落实。

    七、关于立山区辽宁能源环境地块10KV电力线路排迁规划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立山区辽宁能源环境地块10KV电力线路排迁规划方案。市政工程规划科按规定履行规划方案审查程序。此项工作由姜艾平副局长负责落实。

    八、关于局“十五五”规划编制计划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局‘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清单情况汇报”,部署相关科室抢前抓早、提前谋划,做好自立自主编制《鞍山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鞍山市“十五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鞍山市基础测绘“十五五”规划》《鞍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的准备工作,力争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鞍山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鞍山市“十五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框架初稿,为全局全市的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支撑。此项工作由姜艾平副局长、孙琳副局长、葛长春副局长、李晓玲副局长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