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鞍山市 DY(LS)-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局部调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2、本次公示内容经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3、委托单位: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
4、规划编制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公示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1日
6、联系电话:0412-5506829
规划调整内容:1.将0.30公顷工业用地调整为排水用地、将0.37公顷排水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
2.将4.45公顷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公用设施混合用地;
3.将1.42公顷铁路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
4.将0.42公顷工业用地调整为供电用地;
5.将2.30公顷工业用地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