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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化解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情况
    时间:2024-12-23来源: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督考科作者:点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壮大固定资产,多举措化解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2023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民营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鞍政办〔2023〕19号),明确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截止目前,已为17家民营企业打通了不动产登记办证路径,其中9家企业已经取得了不动产权证;8家企业正在进行规划核实、消防检测、质量鉴定以及补交税费金款等工作,待相关登记要件补办齐全,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主要做法:

    一是组织政策宣传。鞍政办〔2023〕19号文件出台后,市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全市各城区、开发区管委会进行集中学习,全方位解读政策;各城区、开发区对属地民营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解遗办证”申请。

    二是做好核准把关。市自然资源局专门成立工作小组与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对接,及时收集民营企业办证需求。工作小组逐个企业实地勘察、拍照(航拍)取证,梳理甄别企业提供的相关手续。通过工作小组初步审查,经市自然资源局、市解遗专班办公室专题会两轮审核把关后,形成办理意见提报市政府审议。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对接企业,召开不动产登记办证政策宣讲会,建立微信工作群,发放不动产登记明白卡,工作小组及时指导和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全程跟踪企业各项手续办理情况。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主动对接企业及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帮助企业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办证问题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