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已依法核发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炼钢辅助配套20000NM3/h制氧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建字第2103032024GG0015451号
项目名称:炼钢辅助配套20000NM3/h制氧机工程
建设位置:鞍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大道西
建设单位: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
附件: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制氧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