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局长刘延宏主持召开2024年第4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鞍山市DY(TD)-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鞍山市DY(TD)-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鞍山市DY(TD)-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审议用地规划科关于千山玖号院建设项目(一期分段1)规划核实事项,审议工程规划科关于鞍山市市政基础设施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批)。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关于鞍山市DY(TD)-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DY(TD)-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会议要求,该规划编制要进一步科学考虑过街天桥设置的合理性,确保布局符合实际需求。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会议要求调整完善规划方案后,用地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
二、关于鞍山市DY(TD)-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DY(TD)-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会议要求,该规划编制要充分结合该地区实际情况,补充规划内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综合考虑交通需求,进一步满足城市更新方面要求。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会议要求调整完善规划方案后,用地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
三、关于鞍山市DY(TD)-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鞍山市DY(TD)-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会议要求,该规划编制要重点考虑停车位需求问题,拿出合理解决办法。以上三个方案要科学规划,有效利用闲置资产和停缓建项目,统筹研究幼儿园用地和养老用地用地布局。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会议要求调整完善规划方案后,用地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
四、关于千山玖号院建设项目(一期分段1)规划核实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千山玖号院建设项目(一期分段1)规划核实事项。用地规划科按规定履行签发程序,并出具鞍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此项工作由李晓玲副局长负责。
五、关于鞍山市市政基础设施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批)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鞍山市市政基础设施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批)。工程规划科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此项工作由姜艾平副局长负责落实。
出 席:姜艾平、孙 琳、葛长春、李晓玲
列 席:董振秋、樊 宇、刘洪举、徐 明、宋丽萍、柳均文、刘劲楠、杨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