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已依法核发鞍山市南沙河流域东台排水管网新建防汛调蓄池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建字第2103032024GG0014464号
项目名称:鞍山市南沙河流域东台排水管网新建防汛调蓄池工程
建设位置:鞍山经济开发区锦绣街北、滨河北路东
建设单位: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