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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鞍山市DY(LS)-1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告
    时间:2024-11-15来源: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科作者:点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鞍山市DY(LS)-1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本规划经鞍山市规委会2024年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规划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4、委托单位: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

       5、规划编制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7、联系电话:0412-5506829。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DY(LS)-17单元位于立山区北部,北至鞍山市城镇开发边界、南至鞍钢环市铁路、东至胜利北路、西至劳动路。规划单元总面积约3.66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宜业、宜居、融合发展片区。

    三、用地布局规划:规划从强支撑、补短板、提品质三个方面强化功能布局,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用地方案,优化产业用地空间结构。单元用地以居住用地为主,补充完善中小学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优化临港产业用地空间。同时规划多处集中公园绿地,提高公园绿地覆盖率,改善地区景观绿化环境。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单元划分为1个15分钟级居住区生活圈、5个5分钟级居住区生活圈。单元北部构建1处邻里中心,补充配建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级)、文化活动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司法所。规划增加小学用地,满足地区小学服务半径覆盖率;规划增加中学班数,满足规划人口教育需求。结合规划综合医院设置门诊部,在邻里中心南设置独立占地的养老院,在建设大道南结合规划公园绿地设置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五、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包括规划中界定的城市道路用地控制线,由主干道、次干道以及支路的道路红线构成,道路红线总面积约66.18公顷。规划区内绿线范围总面积约12.74公顷,均为防护绿地。规划区内黄线范围总面积约5.98公顷,包括消防站用地和综合客运枢纽用地。

           附件:17单元公示0

                 17单元公示1

                 17单元公示2

                 17单元公示3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