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四方台路(城镇开发边界-通海大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已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附件:鞍山市铁西区四方台路(城镇开发边界-通海大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