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分局,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执法队、土储中心:
经2024年10月10日局党组会议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及相关人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刘延宏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局长姜艾平分管办公室、市政工程规划科、造林绿化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草原防火科、一分局、鞍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鞍山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队)。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琳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科、人事教育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二分局、鞍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葛长春分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业权管理科、矿产监管科,负责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玲分管综合科、政策法规和督察考核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调查监测科、国土空间规划科、用地规划管理科、修建性详细规划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三分局。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及姜艾平副局长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相关人员工作安排
三级调研员周兴国协助副局长姜艾平工作。
二级调研员姜楠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琳工作。
总规划师吴恩东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