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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靠前服务保障项目用地 推动优化政务环境
    时间:2024-10-15来源: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督考科作者:点击:


    积极靠前服务保障项目用地  推动优化政务环境

     

    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东台排水管网新建防汛调蓄池工程是2024年鞍山市重点城建项目,总投资一亿八千万元,是拉动鞍山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其中灵山调蓄池用地面积0.8947公顷、东台调蓄池用地面积0.5509公顷。我局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等举措,显著缩短了两个项目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获批时间,成功在50天内完成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

    一、总体情况

    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等举措,显著缩短了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以下简称灵山调蓄池)、东台排水管网新建防汛调蓄池工程(以下简称东台调蓄池)等重点项目的征地审批时间,为办事企业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东台灵山调蓄池建设项目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持续跟踪、推进两个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与土地征转手续办理。二是建立周调度制度和两个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进展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项目推进期间共组织相关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市局相关科室、局属分局召开项目推进会、业务培训会等工作会议共计45余次,及时解决各环节工作中产生的矛盾问题,确保在既定时间内按时或提前完成相应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提前谋划,做好用地手续办理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在发布征地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同时,积极协调经开区、市住建局、城投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了45天公告期到期时直接将征地卷报送省厅审查。二是协调督促相关区政府与项目单位达成用地协议,尽早落实征地补偿费、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费、地上附着物补偿等相关征地费用。三是项目用地范围确定后,督促指导经开区开展林地征占手续办理工作。

    (三)紧抓“放管服”改革契机,提升用地手续报批质效

    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建设用地直报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建设用地“模块化”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2]46号)(辽自然资办发[2023]67号)等文件精神,在两个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中实施“模块化” 审核和并联会审,即在发布征地预公告(10个工作日)、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0天)的法定时限内同步开展“模块化”审核工作并拟定《审核意见表》,在公告期间内报省厅审查并按省厅会审意见完成补正工作,待法定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市政府提出正式申请报省厅审批。通过利用法定公告公示时间前置并联完成市(县)组卷、省级会审、补正工作,将原本需要至少90日的审批事项在50日内即全部完成,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

    (四)建立纵向沟通和横向沟通的“双联动”机制

    一是加强与省厅沟通协调,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省厅沟通协调两个项目用地手续办理事宜。灵山调蓄池因林地手续未完成暂不符合上厅建设会审议条件,省厅同意容缺上会,为项目的用地获批和后续土地供应节省了大量的宝贵时间。

    三、主要成效

    我局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等举措,显著缩短了两个项目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获批时间,成功在50天内完成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树立了政务服务新标杆,展示了我局在提升审批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方面的积极探索与成效,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加速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该优秀经验模式为其他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具有广泛的推广意义。

    四、创新点、推广意义

    (一)工作机制创新

    建立周调度制度和两个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进展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多次召开项目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及时解决各环节工作中产生的矛盾问题,确保在既定时间内按时或提前完成相应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流程创新

    利用发布征地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并联展开工作,积极协调经开区、市住建局、城投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了45天公告期到期时征地组卷可以通过省厅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