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鞍山市DY(LS)-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1-2035年 )”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本规划经鞍山市规委会2024年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规划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4、委托单位: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
5、规划编制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
7、联系电话:0412-5506829。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DY(LS)-36单元位于立山区北部,南起南沙河,北至鞍辽界,东起劳动路,西至立山区界。规划单元总面积约12.25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围绕鞍山陆港建设,开发建设临港经济核心支撑区,打造东北地区最具优势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东北最大的高端钢丝绳生产制造基地,鞍山市特色鲜明的高端冶金装备制造基地,辽宁领先的新能源产业配套服务基地,全国重要的炼钢原料储备基地
三、用地布局规划:《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园区发展提升规划(2022-2035)》(送审稿)中,坚持“产业专业集聚、关联功能集中、区域联动发展”原则,打造“一港两带三园”的产业空间格局。
本次规划的36号单元控规位于立山经开总规中的鞍山港、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
鞍山港:按照鞍山市近期规划行动纲要,北部鞍山港作为重要区域性商贸物流枢纽独立规划,区域实际可发展空间132.77公顷。
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占地400公顷,可发展空间100.05公顷。重点发展钢绳、钢管等产业细分领域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占地440公顷,可发展空间124.40公顷。重点发展废钢循环利用、矿山冶金资源固废综合利用、磁性材料等产业细分领域。
四、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包括规划中界定的城市道路用地控制线,由主干道、次干道以及支路的道路红线构成,道路红线总面积约89.21公顷。规划区内绿线范围总面积约11.86公顷,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规划区内黄线范围总面积约3.43公顷,包括电力设施。
附件:
鞍山市DY(LS)-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1-2035年 )——用地范围图
鞍山市DY(LS)-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1-2035年 )——用地规划图
鞍山市DY(LS)-3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1-2035年 )——五线控制图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