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已依法核发鞍山市铁东区城市垃圾收运环境治理项目(鞍山市铁东区垃圾转运站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建字第2103022024GG0012411号
项目名称:鞍山市铁东区城市垃圾收运环境治理项目(鞍山市铁东区垃圾转运站项目)
建设位置: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南侧
建设单位:鞍山市铁东区市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