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控规方案编制,根据甘泉镇总体规划和征地情况将整个地块分为5宗土地,其中1号为公园绿地,4号5号为防护绿地,剩余两块宗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本次拟出让的土地为3号地块,用地面积20065.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10%,建筑退线为5米,停车位配建要求不低于0.2辆/100㎡建筑面积。规划控制方面,主要对出入口、建筑风貌等进行了管控,其中规划出入口方向为地块西南的现状道路和地块东南的规划道路,鞍海路与现状道路红线交叉点距离30米内禁止开口,鞍海路禁止开口;建筑风貌上要求工业建筑采用冷色调为主,沿鞍海路立面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