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办事服务 > 规划公开
    关于公布实施《高新区千山东路南、东环路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告
    时间:2023-10-20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在履行专家论证、规委会业务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后,《高新区千山东路南、东环路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鞍政复〔2023〕18号),自批准之日起(2023年10月11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tj.anshan.gov.cn)

    附: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6批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