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四方台路南、园林大道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已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2023年10月11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附件:铁东区四方台路南、园林大道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附图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