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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海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3-04-17来源:作者:点击: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各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0〕42号)要求,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受市政府委托组织编制了《海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应当写明名称和主要内容,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等,发送至电子邮箱:hckbkc@163.com。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

    特此公告。

    附件:海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2023年4月17日

    海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 征求意见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