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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3-03-29来源:作者:点击: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98号)等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现需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鞍山市有关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工作,供应商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局提供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技术审查,并提供审查意见书。

    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9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4.9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及报价单见附件。

    响应文件需提供3份,内容包括盖章的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文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文件需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处需盖章。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如果出现最低价相同的供应商,则继续进行报价,直至出现最低价。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9点40分(北京时间),可邮寄响应文件,参加询价视频会议。

    询价会议时间:2023 年4月4日 9点40分 (北京时间)。

    会议地点:鞍山市自然资源局316会议室(铁东区爱国街127号),腾讯会议号:148602245。

    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127号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科 谷远大收,联系电话:0412-5506851(仅接收中国邮政EMS)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鞍山市自然资源

     址: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127号

    项目联系人:李龙跃

    联系电话:0412-5506856

    附件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购文件

    附件2: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