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局长陈望新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利用科关于原鞍钢汽运公司地块土地出让方案及出让价格,审议矿管科关于鞍山市2022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审议执法队关于《鞍山市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关于原鞍钢汽运公司地块土地出让方案及出让价格
会议原则同意该地块土地出让方案及出让价格。会议要求,利用科要进一步核实该地块净地情况,严格执行净地出让政策,按程序报市规土委业务会议审议。此项工作由刘延宏副局长负责。
二、关于鞍山市2022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
会议原则同意鞍山市2022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矿管科按程序报市规土委业务会议审议。此项工作由刘延宏副局长负责。
三、关于《鞍山市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
会议要求,该意见要严格落实省委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充分结合鞍山实际和本地区工作特点,细化各级网格监管机构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行之有效、发挥作用。执法队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该意见后重新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此项工作由姜艾平副局长负责。
出 席:边喜海、刘延宏、姜艾平
列 席:董振秋、李松洪、周兴国、徐 娇、石春光
李晓玲、梁永利、刘鹤群、赵 伟、包文博
刘洪举、刘劲楠、刘 丽、杨清雯、韩胜平
李 伟、王国祝、金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