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21日,鞍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5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召开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视频培训会。会议主要集中学习贯彻落实《规程》,旨在帮助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全面准确理解和运用,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和提高执法效能。
会上,部执法局有关同志就《规程》出台背景、总体情况、重点内容及实操查处流程进行了解读。《规程》坚持问题导向、程序统一、衔接有序、严格执法的总基调,明确依法履行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职责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参照执行,确定对违反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基本内容,明确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并对查处工作实践中涉及较多且引起争议的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行标准等实体内容进行了规范。此外,为提高实用性、操作性,《规程》附录A、B、C、D、E、F分别明确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主要类型、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和常用法律文书参考格式及立案查处工作流程图。
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表示,《规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此次培训十分重要,今后将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深入理解《规程》,以避免适用法律错误,并不断学习《规程》,进一步提高执法查处水平,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