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辽宁万成镁业集团有限公司(菱镁矿、冶金(冶镁用)白云岩矿、滑石矿)、岫岩满族自治县苏子沟镇大何家堡村钾长石矿、岫岩满族自治县长青石材有限公司(闪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任永刚 联系电话:0412-5506855
附件:1、岫岩满族自治县长青石材有限公司(闪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岫岩满族自治县苏子沟镇大何家堡村钾长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3、辽宁万成镁业集团有限公司(菱镁矿、冶金(冶镁用)白云岩矿、滑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