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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省指标完成情况总结
    时间:2021-12-22来源:作者:点击: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圆满完成了省指标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沟通协调,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2021年省政府绩效考核指标通过省政府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下达后,我局及时与省考核部门对接,认真核对指标并承接指标任务,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制定措施和计划,确保各项指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高质量完成。

    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度省指标涉及我局6项。

    (一)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完善长租房和土地要素保障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已编制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其中住宅用地供应计划33.82公顷,含租赁住宅用地3.5公顷,业经市政府批准,已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公示。截至目前,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供应量33.97公顷、计划执行率100.4%,租赁住宅用地公告供应量5.16公顷、计划执行率147%,全面完成省考核指标。

    (二)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全年共计完成植树造林5.24万亩,争取国家造林投资2104万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4.8万亩任务指标。其中按造林类型分:完成荒山人工造林0.05万亩,人工更新0.46万亩,村庄绿化0.79万亩,岫岩长白山东北森林带造林工程0.5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2.34万亩,退化林分修复1.1万亩。完成抚育0.57万亩。

    (三)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治理,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1、形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性成果

    在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鞍钢等重点企事业单位共46家单位意见和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基础上,按照各单位反馈意见和会议精神对规划成果内容进行了深化完善,形成《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初稿。此项工作已完成。

    2、完成2021年度闭坑矿山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021年,省厅下达我市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1592亩。为保质按时完成今年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我局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是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重点部署,强力推进,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亲自指挥,亲临现场调研指导。各县(市)区和鞍钢矿业公司等治理责任单位,制定清单,量化任务,做到位置明确、任务明确、时间明确,确保任务落实落地,全市开启了新一轮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攻坚战。二是广开思路,综合施策。制定《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鞍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行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鞍山市矿山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检测工程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目标、实施时间、原则要求和保障措施,实现开采与生态修复一体化、同步化,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三是因地制宜,科学修复。我市始终坚持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建则建的治理原则和治理方向,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了以问题为导向、以政策为引领、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新局面,将生态破坏的劣势转化成生态修复的优势。一方面,海城市通过菱镁资源整合,由政府主导,组成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承接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海城市、岫岩县通过公司化运作每年筹措资金近2亿元,切实保障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的落实落地。另一方面,通过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我市“三区两线”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一些自然景观得到了妥善保护,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鞍矿公司东鞍山铁矿等9家企业已被自然资源部命名为“国家级绿色矿山”。海城华宇矿产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省自然资源厅命名为“省级绿色矿山”。四是严格督导、严肃问责。条抓块保、条统块责,联动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治理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和时限要求,推进工程治理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条块联合多次开展现场督查督办,实行定期通报,对影响工程进度的企业下达督导函,调动资源投入,加快推进。12月15日,我市对今年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完成验收,实际完成治理1670亩,圆满完成治理任务。

    (四)建设绿色矿山。

    已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1、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比例100%。年初核定的入库底数23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入库公告,鞍山市25家矿山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超额完成2家。

    2、规划2021年建成绿色矿山企业的评估完成率100%。鞍山市已列入省级创建库中且规划2021年建成绿色矿山的        11家矿山企业,均完成建设任务提交了自评估报告,省级第三方评估完成了11家,评估完成率100%。

    (五)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下降率考核。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土地攻坚行动,制定并下发了《鞍山市2021年土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各地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任务目标,实行周报告,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实地督查指导,市政府定期调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月通报,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已消化处置批而未供335公顷、下降率16.9%,闲置土地256公顷、下降率34%。全面完成年度考核指标。

    (六)与住建部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综合改造1000个老旧小区。

    根据省政府绩效考核安排,完成了历史建筑保护任务:

    (1)各县公布至少一批历史建筑,并完成测绘建档工作;

    (2)全市及辖区内县级市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完成测绘建档工作。

    目前全市已公布的6处历史建筑已完成测绘建档。台安县、岫岩县各公布1处历史建筑,并已完成测绘建档。上述成果已上报省绩效考核网站,并与省住建厅进行电话沟通,已通过省住建厅工作人员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