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立山区曙光路西、平山街南(作品壹号小区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2.本规划经过鞍山市规土委业务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3.委托单位: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
4.规划编制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公示时间:2021年08月30日——2021年09月28日。
6.电话:0412-5506829。
附件: 立山区曙光路西、平山街南(作品壹号小区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