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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9来源:作者:点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鞍山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鞍山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2020年鞍山市自然资源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自然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机关各(分局)“一把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规范运作,提高质量。全面梳理我局各类信息,对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到各科室,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地保障,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一方面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好的部门及时进行约谈。另一方面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涉密不上网的原则“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审核后公开,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机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99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50减81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89增131170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72减245
    行政强制14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1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7966.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4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2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




     1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44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存在的现实问题,具体表现为:

       1.门户网站个别栏目仍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加强培训,采取督考齐抓的方式,按月对各单位、部门进行量化考核,做到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政务信息更新工作。

    2.政务有待加强。要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注重制度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落实、年终有总结。

    3.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要相对稳定性。由于机构改革、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原有政务公开信息保障人员变动较大,新进信息保障人员对相关规定、制度把握存在偏差,这需要我们加强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手,调整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与考核,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出实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努力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帮助。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优化服务。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工作提供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