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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尽快制定我市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具体实施办法的建议》第018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1-17来源:作者:点击:

    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我市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具体实施办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鞍山是祖国的“钢都”,因矿而兴、因钢而立,矿业经济在鞍山的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给我市造成了严重的地质环境破坏。鞍山矿山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一直受到鞍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鞍山市民的高度关注,市政府不断加大恢复治理力度,在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示范带动下,也十分注重规范和推动矿山企业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综合筹措资金12.4亿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47.65平方公里,共计种植果树和乔灌木1929万株。但由于鞍山矿产资源开采历史时间长,破坏严重,恢复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利用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加快推进矿山生态治理恢复是一条有效途径。

    为解决利用市场化方式开展矿山生态治理恢复的相关问题,按照党的十九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从据实核定地类、强化规划管控、鼓励综合利用、差别化供地、盘活存量用地、合理利用废弃土石料、坚强监管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措施,通过政策激励,推行市场化运作,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省自然资源厅转发了该意见,并提出贯彻落实的要求。我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事前下发通知,3月25日召开了“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业务研讨会,各县局、分局、机关相关科室结合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由主管局长带队,到岫岩、海城调研,共同研究利用自然资源部《意见》措施办法。目前,对自然资源部《意见》七个方面内容解读清晰,下一步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意见》政策激励措施,积极推进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解决鞍山市历史欠账大、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

    近几年,我市不断探索多渠道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资金投入力度,但由于产出不足,社会化市场化治理意愿不强。海城市政府经探索和偿试,成立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以企业入股的形式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19年公司筹集生态恢复治理基金6000万元,完成治理面积30万平,2020年计划完成治理面积60万平,取得了良好效果,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有所突破。海城市以公司入股形式,谋求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治理理念,我们正在做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并在今后工作中结合国家政策,更好发挥第三方企业治理的成功经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百忙中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全市也将进一步加快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努力打造绿色矿山。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