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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结果情况
    时间:2020-07-14来源:作者:点击: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上半年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 制定工作方案,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年初,按照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承担的指标情况,制定《2020年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行月调度、季推进、半年评估、全年总结工作机制。建立市自然局“重、强、抓”微信工作群,传达省、市文件要求,并与承担省、市指标的各科室、事务中心之间快速对接,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指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高质量完成。

    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度“重强抓”专项行动涉及我局牵头14项指标,其中:省指标10项,市指标3项,职责指标1项。

    (一)省指标10项

    1、完成本市域2020年度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任务及2020年度生产和闭坑矿山的主体工程。

    截至7月5日,完成了《鞍山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并下发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生产矿山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工作,填报《鞍山市2020年度6月份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进度表》,编制完成了鞍山市2020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2、定期上报国务院授权用地报件受理情况,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

    截至7月5日,完成了《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国务院授权省政府建设用地报件受理情况的说明》,完成本节点指标填报任务。

    3、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场所,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经营利用场所,做好禁食用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

    截至7月5日,共巡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共计200余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0台次,行政处罚1起,查处案件20起,移送4起,起诉26人。

    4、完成2020年度闭坑矿山治理工程的主体工程。

    截至目前编制完成了鞍山市2020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5、按照国家统一进度要求,完成2020年底前国家要求上报的土地卫片核定处置工作,处置率达100%。

    截至7月5日,完成了2020年第一季度土地卫片核定处置工作。部下发鞍山市2020年1季度卫片78个图斑点,经过内业判定与外业核查,初步判定合法图斑17个、违法图斑8个、其他图斑53个。

    6、完善本地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审批工作,编制审批指南,形成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要件清单及相关材料格式文本。

    截至7月5日,形成了《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情况调研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完成本节点指标填报任务。

    7、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安排,推进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形成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和规划方案初步成果。

    截至7月5日,鞍山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均已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制定及成立领导小组工作。

    8、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5.6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16万亩,森林抚育2.52万亩)。

    截至7月5日,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4.36万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3.16万亩,包括荒山造林0.76万亩,人工更新1万亩,退化林分修复1.4万亩,100%完成年度造林计划指标;完成森林抚育1.2万亩)。

    9、按目标任务对非煤矿山进行核减,配合省非煤办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完成年度核减任务。严格执行开采准入条件,做好市、县级发证矿权管理,执行规划准入条件,执行主要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逐步提升大中型矿山比例,完成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完成上报鞍山市2020年度核减计划,并按计划开展非煤矿山核减工作,目前岫岩县已完成1个采矿权核减任务;执行主要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下发《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0年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鞍山市2020年度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工作。

    10、完成对两条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编制工作,并完成对已正式公布的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工作。

    截至7月5日,完成了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初稿编制工作,形成《鞍山市历史建筑备选名录》,并组织属地政府对历史建筑实施挂牌保护。

    (二)市指标3项

    1、完成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起草工作。

    截至7月5日,完成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

    2、争取待国家、省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文件后,出台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文件,按照国家、省工作统一部署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截至7月5日,完成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

    3、治理生产矿山环境1360亩;完成高速公路沿线矿山复垦工程。以矿山植被恢复为重点,打好蓝天、净土、碧水、青山保卫战。

    截至目前,完成治理面积765亩。

    (三)职责指标1项

    阶段性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截至7月5日,保留或新建各类型自然保护地16处,总面积达到71113.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