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至9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对辽宁省开展了耕地保护督察,涉及鞍山市问题16项,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按照督察意见书对整改工作的要求,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要求在90天内完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逐个抓好整改落实,对要求长期关注逐步规范的,要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做到整改工作整体推进、落实到位。”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本次耕地保护督察涉及的16项问题逐一梳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列出时间表,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目前,16个需整改问题,鞍山市已全部完成6个问题的整改和2个问题的部分整改工作。
下一步,鞍山市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剩余10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推动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好转,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