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系统平台指标任务统计,我局承担7项指标。其中:省指标6项、国务院工作报告指标1项。
1、不动产登记5天办结
已实现5天办结的目标。
2、开展“五矿共治”专项行动,加大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力度,完成181亩闭坑矿山生态治理任务。
2019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我市闭坑矿山治理任务181亩,经调查研究确定2019年鞍山市闭坑矿山生态治理任务为2个项目,全部位于海城市,计划治理面积为181.72亩。实际完成治理面积222.6亩。
3、2019年完成人工造林绿化任务3.9万亩。
2019年全市共完成植树造林任务3.9万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植树造林任务。其中:荒山造林1.9万亩,人工更新0.6万亩,退化林分修复1.4万亩;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92万亩,100%完成年初计划指标。
4、完成全年森林抚育任务1.92万亩。
我市森林抚育工作已全部完成1.92万亩。 其中:海城0.67万亩,千山风景区0.25万亩,岫岩1万亩。
5、2019年需完成核减砂、石采矿权15个。
2019年已实现核减全年目标。已完成全年核减工作任务。其中海城市13个、岫岩县1个、千山区1个。
6、完成市级规划、县级规划数据库成果,完成2019年度省级矿产资源规划落实情况报告、2019年度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报告、2019年度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截至目前:完成本地区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并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供符合数据库汇交标准的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完成2019年度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报告、2019年度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7、深化集体林权、国有林场等改革
深化集体林权,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完成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4个,三是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考评工作,当年纠纷调处率达100% 。
国有林场改革,一是全面完成全市国有林场改革自评估验收工作,二是针对自评估验收结果进行自查,提出整改。三是针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梳理改革各项任务,完成国有林场改革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