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2014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5-09-17来源:作者:财务处点击: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2014决算表

    二、 2014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4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五、 2014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六、 2014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

    七、 201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八、 201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贯彻实施国土资源的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政策;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制定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调查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制定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负责国土资源规划编制任务的下达、指导、审核、报批。

    (三)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依法保护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并组织贯彻实施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方案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五)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地政工作。贯彻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等工作;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负责土地价格评估行业管理。 

    (六)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依法管理全市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办理其行政许可事项;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负责全市地质调查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依法保护地质遗迹和古生物化石;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估工作。 

    (九)按规定对全市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有关费用进行征收管理;实施并监督管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拨付的各种专项资金。 

    (十)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科学技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国土资源局机关

    2.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千山区分局

    3.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铁东区分局

    4.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立山区分局

    5.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铁西区分局

    6.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开发区分局

    7.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8.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千山风景名胜区分局

    9.鞍山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10.鞍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11.鞍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12.鞍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公室

    13.鞍山市土地征用管理事务处

    14.鞍山市土地经营管理处

    15.鞍山市千山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3792.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282.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36.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146.35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8509.63万元。主要是项目具有周期性、跨年度性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原因形成的结

    (二)支出总计59566.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25.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130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2.35万元。

    2.项目支出56940.97万元,主要包括拆迁补偿、税、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治理、青山工程、土地整理项目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4225.62万元

    主要是项目具有周期性、跨年度性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原因形成的结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国土资源系统2014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5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5.57万元,项目支出56940.9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566.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3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575.5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53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692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14万元,其他支出598.50万元

    1. 教育支出6.08万元,包括:

    培训支出6.0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培训学习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243.3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1.3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31.9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575.55万元,包括:

    1其他政府住房基金支出3.55万元,主要是发放给个人的住房货币化补贴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881.00万元,主要是谈迁资金、土地补偿款

    3)土地开发支出657.75万元,主要是贷款利息等支出

    4)城市建设支出3万元,主要是规划调整项目支出。

    (5)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72.26万元,主要是土地开发前期业务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支出。

    (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317.12万元,主要是谈迁资金、土地补偿款。

    7)土地开发支出24.07万元,主要是出让、贷款土地评估费。

    8)土地整理支出417.23万元,主要是土地整理项目、基本农田数据库、土地变更调查等项目支出。

    (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9899.57万元,主要是土地契税、土地补偿款、土地出让印花税支出。

           4. 农林水事务支出1053万元,包括:

    森林培育支出1053万元,主要是矿山环境治理青山工程支出。

    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6927.9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000.4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81万元,主要是国土资源事务一般管理性等支出。

    (3)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332.12万元,主要是土地规划、测绘、管理等支出。

    (4)地质灾害防治1934.49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支出。

    (5)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支出2392.36万元,主要是城区周边矿山环境治理、青山工程等支出。

    (6)事业运行799.6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7)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38.05万元,主要是购置公务用车,土地矿产执法办案费用、征地业务费等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162.1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30.63万元,购房补贴31.51万元。

    7.其他支出598.5万元,主要是财务顾问费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8.43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25.24万元,下降11.47%,主要是落实相关规定加强管理等原因。

    1.公务接待费1.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中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8.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75万元。2014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6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费用支出368.24万元,比2013年减少3.14万元,降低1%,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落实相关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4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7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12.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13.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专项收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规定用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14.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态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